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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放空气回收提取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放空气回收提取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放空气回收提取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项目

项目选址:曲阳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田原化工厂区内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20万t/a食品级二氧化碳生产装置(包括压缩机、预冷器、洗涤塔、板翅式冷却器、活性炭过滤塔、冷箱式精馏塔等)及辅助生产装置(制冷设备、罐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保定市曲阳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北路路南

人:许倩            联系电话:18132762868

电子邮件:tyzhengyunbu@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获取途径及查阅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www.tianyuanjituan.cn/news_show.asp?type=78&newsID=867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期限为2019年1127日至2019年1210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自厂界外延2.5km的矩形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http://www.tianyuanjituan.cn/news_show.asp?type=78&newsID=866

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及途径:个人和单位可在2019年1127日至2019年1210日(共十个工作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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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浏览次数:17198    发表日期:2019-11-27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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